2008 11 aug
比起離別,我更怕重逢
今天蠻適合成為無聊的一天,下午在鄰居的莫名原因派對稍微消磨了一段時間,派對上的年輕女孩們(約15,16歲的女孩,以下簡稱156族群)瘋狂地跳著舞,我喜歡這種感覺,但是我倒是不想加入瘋狂跳舞的行列,這個派對的時間有點怪,應該算是午餐派對,又是過了午餐的時間,不過我想沒人介意,大家享用著餐點或是跳舞,跳起舞來個個動感十足,我本想回家拿個相機來拍下大家瘋狂失態的樣子,但是到了家後又懶得動,所以就懶得回去了,呵呵,我這說我一下就回來,然後一到家就賴著不回去的老毛病牽到非洲還是改不掉。
女孩們依據年齡層分成不同族群,但是到了像EILO姊這樣大約25 26歲年紀,因為許多人都已嫁做人婦以及工作關係(我的猜測),比較少這種群聚的現象。而有小孩的母親族群又會聚在一塊形成族群。至於到處都多得要命的兒童們也會群聚在一塊,這裡的兒童真的是多得不像話,走幾步路就會看到一個兒童族群在路邊,即使在家中附近的小孩我自認都算是熟了,大約十幾個,但是我還是常在路上看到一堆不認識的兒童,因為每一家都有至少兩三個年紀15歲以下的小孩子,而且嬰兒和小小孩也很多很多,所以這個小孩子很多的情況看來政府並沒有介入干預。也許這也跟基督教徒禁止避孕,而且常常覺得上帝會指引肚子裡的孩子,而不多加考慮生活環境就生下小孩,跟台灣年輕夫妻怕養不起小孩怕得要死的狀況相當不同,因此這裡的小孩很多。
此外,這裡並沒有任何補習班、才藝課等活動,也沒有所謂的營隊,一到了暑假小朋友們就鎮日在路上閑晃遊戲,所幸(?)路都是沙土路,剛好一坐下就可以玩沙,而且也不像水泥地或柏油路,不太容易跌倒受傷,所以可以說是滿地的小孩,大家就在地上玩來玩去。有時候試圖穿越兒童群聚不小心會踢到比較小的小孩,此話並不誇張。
我在兒童族群裡面可以說是大受歡迎,受歡迎到我每次回家,在街口之外,要是有小孩子見到我就會飛也似奔相走告:Tracy回來了!!然後,就會在我走進家裡街口後,出現以EMMA領軍的歡迎兒童群,不過也不會太多個,大約三四個衝過來擁抱我。我有時後有點無法理解我到底有什麼值得他們這麼愛,但是小朋友有時候也頗為盲目,常有路邊不熟的小朋友看到這種歡迎情況,也搖搖晃晃地衝過來一起抱住我,只是想來湊個熱鬧,所以我猜測對這群歡迎隊伍來說,他們只是在互相模仿而已。
小朋友族群在我熟的這群當中,從12歲到3歲都有,有時候我會心想我跟這群小朋友合得來是否表示我的心智年齡層是屬於這個族群的呢?但是我猜跟我的語言能力也有很大關係,我想我的語言能力也許是跟他們差不多,至於跟PASCALE所屬的156族群我也常接觸,他們也相當喜歡我,但是他大家開始聊天打屁,我就會無法插入,也許這是我比較偏向兒童族群的緣故。
此外一個小孩族群裡面12歲的ANNIE,他是個很能幹的女孩,我心裡很喜歡他。annie手腳纖細,一頭棕色的短髮高高聳起來。我有時候會想為什麼他不加入156族群,但是後來我漸漸發現差別在於有發育和沒發育,在兒童族群中無論男孩女孩,脫光光跑來跑去或是把衣服掀起來把點露出來,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但是發育之後,女孩們漸漸顯露出少女的樣子,穿著漂亮的衣服,不坐在地上,個個發育得豐滿勻稱。看到annie一副男孩子的身體,難以想像他在三年後可能會擁有像pascale這麼大的胸部,真的難以想像,所以現在可以想像為何他歸屬於兒童族群。此外,一個老是說我是他老婆的五歲小男孩innie的姊姊看上去約13~15歲之間,常常安靜害羞地站在兒童族群當中,或是站在旁邊,卻沒有加入156族群,我猜測他的年紀大約是12,13歲,而且比較早熟,早發育,應該已經不屬於兒童族群。但是在少女族群當中又沒它的份,因為他在家中是長女,沒有姐姐們帶,心裡又已經不把自己歸再兒童族群,因此有點找不到自己的族群,只跟弟弟的族群混在一塊兒。附帶一提,因為他弟弟老是看到我就失控發瘋,所以我覺得她好像對我有種敵意。
今天晚上DESIRE來到拜訪,這次我們談了許多更深入的話題,包括他為什麼會選擇當一個神職者,以及他選擇當神職者的心路歷程,DESIRE從不一心想傳教的模樣,總是用很真誠的微笑和話來面對每一個人,因此人緣相當不錯,他是那種一下子就可以給人強烈親切感和安全感的人,總是掛著很孩子氣的頑皮笑臉,卻又不感覺猥褻。
今天再提一次他已經三十二歲了,但是看起來就跟大學生差不多,我想是他這種常常微笑、而且以他人快樂為人生志業的態度讓他常保年輕。我發現他並不是所謂幫ROSEMONDE受洗的人,而是他教會的人生導師,他告訴我,能夠讓別人快樂是他最快樂的事情,這是他選擇當神職者的原因。雖然必須放棄在這一生擁有一個家庭,放棄自己的感情和些許的行動自由,把人生投入神職中,但是他很開心,而且他深信人生快樂的方式不一定依靠RELATIONSHIP或是FAMILY。雖然他說起這些話時,我發現也許他心中仍然感到放棄這些的困難,像自己對自己說話似的,喃喃自語著,但是當他說到她所愛的神職工作,又會轉頭看著我,然後很高興地說他真的真的很愛他的工作。我心裡深深地佩服他的想法,很簡單,但是很難想像。這不是可以用衝動做下的冒險或是闖闖看的決定(這是我比較擅長的領域),而是決定一生的決定。就像他左手無名指上的十字架戒指,一生都不忘記這個戒律,就像婚姻一樣。但是比較像嫁入皇室一樣吧。
我發現當彼此語言能力都有限,我們就像回歸到小孩子的對話。真誠無偽,失去矯飾和客套,而把自己想要講的話,去掉所有不必要的枝節,只剩下最根本的部份,用有限的語彙表達出來。也許他說起英文,我說起法文,兩個人結結巴巴,但是這種溝通卻常常意想不到的深入,更給我許多的反思。
他再次問了我何時回到台灣,提醒了我我們的緣分只剩下二十天,之後,我們各自進行各自的生活,永遠都不會再見到彼此了。想到這裡也許有些感傷,但是我已經決定這輩子不會再回到這裡了。也許我有機會在踏上象牙海岸的國土,但也將不會在試圖連繫上這裡我熟悉的一切。那種人事已非的孤寂感讓我害怕。也許,我怕離別,但是我更怕重逢。如果我在十年後有機會在踏到這個家裡,EMMA已經十八歲了,不再是衝過來抱著我的那個小女孩。那我寧可EMMA在我人生的記憶中,永遠是那個吵著要我幫他洗澡的八歲小妹妹。如果在十年內有機會回到這裡,我更怕看到大家半生不熟的態度。總之,回去之後,一切就停留在這個時空了。我甚至不希望這裡的任何一個人,成為我MSN聯絡名單上漸漸淡忘的其中一個。
對於回憶,我真的是膽小保守得可怕,就像是不願意面對現實一樣。人生有幾個"兩個月"呢?至今我擁有的是第127個,若我活到84歲,則會是508個,在這508分之一的人生當中,我怎麼會對這些感情如此小心翼翼? 仔細一想,過去的人生中,有太多人與我分享朝夕超越兩個月這段時間,而我們再爾後人生當中再也不曾見面決不在少數。但我卻未曾覺悟到"再也不"這個字的意涵。直到現在,遙遠的距離逼我不得不真正正視"再也不"對我來說有多難以克服。可能是我感情太豐富了,一個不小心就會受傷...也或許我還太年輕,把人生看得太重...
但我想好好珍惜這個當下,珍惜這個濫情的年輕時光,也許某一天,我真的可以成熟地笑看人生悲歡離合,但我相信要到這樣的地步一定也要經過一番徹骨的感情洗練。無論如何,比起平平淡淡的,笑嘻嘻的和所有人說再見,我寧願玩大點,寧願任憑自己的感情深入這裡攪丫攪的,掀出一大堆感情浪潮,然後讓自己在離別時大哭一場。
現在我心中的期盼,應該是希望,這一切的一切,就永遠放在我記憶的底層,到我死之前在翻出來看一下就好。剩下的就慢慢化成我的養分,靜靜地滋養我未來還要走的人生旅程,就像埋葬進土裡的死人一樣,只要最後留個骨灰給我憑弔就好。剩下的,都忘記吧!不必為了再也不會出現在人生中的人事物留戀過多。
所有在這裡的人,都會再九月三號上飛機那天,永遠地,停留再這個時空,對我而言,就像死亡的時空一樣。一下子要面對死掉這麼多朋友,真擔心眼淚會承受不住。
今晚DESIRE回去之前,我問他戒指是不是代表他和上帝結婚。他說,對,我已經和上帝,還有跟你結婚了。然後再次出現那種頑皮的笑臉。我真的很喜歡這個人。因此特別記下這段話,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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